防疫抗疫基金 - 遙距營商計劃 (D-Biz) (已截止)

防疫抗疫基金 - 遙距營商計劃 (D-Biz)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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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領科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已成為D-Biz供應商, 供應商編號為: SP-024-103)

 

防疫抗疫基金 - 遙距營商計劃 D-Biz (網上營商 eshop system) (已截止)


 

簡介及目標

受疫情影響,遙距工作或服務模式成為新趨勢。在「防疫抗疫基金」下,創新科技署推出「遙距營商計劃」,以支援企業在疫情期間繼續營運和提供服務,計劃透過快速批核,資助企業採用資訊科技方案,開拓遙距業務。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為計劃的秘書處。


申請資格

所有私營企業(不包括上市公司、法定機構和接受公帑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如持有有效商業登記證、在今年1月1日前已經開業 ,並於提交申請時仍在與申請項目相關的行業有實質業務運作,即符合申請資格。

每個企業只能提交一份申請,相關企業*會被視為同一企業。申請者提交申請時,須在申請書表明是否有任何相關機構曾申請或曾獲計劃資助。

*即為不同法人,但由相同人士分別持有30%或以上擁有權的企業(如有關企業由持股公司持有,則追溯最終至屬自然人身分的股東)。

 

申請日期

2020年 5月18日上午9時起  至 2020年10月31日下午6時

 

資助金額

每個資訊科技方案連同僱員的培訓開支的資助額最高為10萬港元(相關培訓開支的資助上限為資訊科技方案開支的10%),而每間企業可獲最高30萬港元總額資助,進行為期最長六個月的資助項目。

申請獲批後,企業可獲發放30%的資助金額。當項目完成及證明文件獲接納後,企業可獲發放餘下資助金額

申請項目必須於資助申請獲批後方可開展。

 

資助範圍

計劃涵蓋12類有助遙距營商的資訊科技方案,以支援企業在疫情期間繼續營運和提供服務。


遙距營商資訊科技方案清單:

 1.

網上營商    -  馬上查詢 (actlog.net 網上商店系統)

 

  • 為想建立網上、手機或其他線上服務平台的公司而設,以透過訂閱制或度身訂造的電子商貿平台作商品及服務推廣目的,包括開發及管理
  • 容許消費者通過互聯網下訂單
  • 透過搜索引擎宣傳及數碼廣告來推廣此類網上服務平台,例如社交媒體宣傳、電子優惠券及會員計劃等
  • 不包括宣傳物品、內容或資產(例如市場推廣所用的影像、文字和影片)的製作
 2. 網上接單和送遞、智能自助服務系統
  • 為想建立網上、手機或其他線上服務平台的公司而設,以透過訂閱制或度身訂造的電子商貿平台為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目的,包括開發及管理
  • 採用此類技術後,應容許公司能夠運用智能自助服務系統、智能服務站、智能自動售賣機及智能儲物櫃等方式執行點對點訂單下達並將其交付到指定位置,或與電子物流提供商平台整合
  • 適用但不限於獲取或推廣自助服務的行業,例如飲食業的外賣服務
  • 透過搜索引擎宣傳及數碼廣告來推廣此類網上服務平台,例如社交媒體宣傳、電子優惠券及會員計劃等
  • 不包括宣傳物品、內容或資產(例如市場推廣所用的影像、文字和影片)的製作
 3. 網上客戶服務和推廣
  • 使公司能夠利用互聯網開通訂購服務,適用但不限於預訂和預約服務,包括開發及管理
  • 技術方案亦可適用於遠程學習設施
  • 透過搜索引擎宣傳及數碼廣告來推廣此類網上服務平台,例如社交媒體宣傳、電子優惠券及會員計劃等
  • 不包括宣傳物品、內容或資產(例如市場推廣所用的影像、文字和影片)的製作
 4. 客戶數碼體驗升級
為企業透過科技改善客戶服務經驗及體驗,包括但不限於:
  • 全天候客戶服務支援,例如聊天機械人
  • 利用擴增實景(AR)、虛擬實境(VR)或混合現實(MR)、 數位孿生(Digital Twin)科技提升客戶對產品或服務體驗
  • 利用分析以改善客戶體驗,例如使用購買數據
 5. 數碼支付 / 流動裝置零售管理系統
  • 讓在線/實體商店可採用支援多個電子支付渠道的系統,例如支付網關或流動銷售系統(POS)
  • 包括一次性設置和相關的硬件/設備
  • 不包括每次付款交易的手續費或同等費用
 6. 線上 / 雲端財務管理系統
採用電腦系統來管理公司與財務相關的流程,適用但不限於:
  • 發票和收集賬單、會計和規劃預算、資產和負債管理、符合法規、報告
  • 在具備適切的網絡安全保護下,系統可建基於雲端或讓員工遙距登入
 7. 線上 / 雲端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採用電腦系統來管理公司與人力資源相關的流程,適用但不限於:
  • 薪酬和開支報銷、出勤和請假、培訓、報告
  • 在具備適切的網絡安全保護下,系統可建基於雲端或讓員工遙距登入
 8. 遙距文件管理、雲端儲存及遠端存取服務
  • 把打印文件數字化成為電子格式並存放於在雲端儲存系統
  • 讓員工透過解決方案,例如桌面遠端控制、虛擬私有網絡(VPN),虛擬桌面基礎結構(VDI),以獲取公司信息,數據和系統。
 9. 網上會議工具
運用工具以允許群組成員透過以下功能,利用互聯網進行虛擬協作或會面,適用但不限於:
  • 支援音頻和視頻通信、內容共享、管理約會和註冊、 會議記錄、在線投票和問答環節
 10. 虛擬團隊管理和溝通
運用工具以允許群組成員透過以下功能,利用互聯網進行虛擬協作或溝通,適用但不限於:
  • 即時通訊、視頻和語音通話、文檔共享和共同授權、分配工作、監察進度和協同產品開發
 11. 網絡安全方案
  • 透過實施軟件、硬件和服務來防範網絡攻擊,提升公司的網絡安全
  • 解決方案的例子,包括但不限於數據加密、防火牆、防毒/惡意軟件的方案
 12. 其他線上/度身訂造/ 雲端業務支援系統
  • 其他解決方法(包括現成及度身訂造)以支持採用企業的計劃目標,使其能進行和繼續開展遙距業務,而不屬於上述類別
  • 解決方案的例子,包括但不限於企業資源規劃(ERP),電子申請表和審批流程,機械人流程自動化(RPA)

 

審批準則

每宗合資格的申請會按個別情況予以評審和考慮。遙距營商計劃項目的評審準則包括:

  • 建議項目與申請者的業務是否相關 - 項目應協助企業在疫情期間繼續開展業務;
  • 預算是否合理 - 委員會或秘書處會參照其所知悉的有關技術的市場價格作出評估,各個開支項目須為必要及與推行項目有直接關係;
  • 推行細節是否合理 - 考慮因素可包括有否訂定具體的項目成果。此外,因應該項科技的複雜程度及項目期限等因素,推行細節應切實可行;
  • 服務供應商的能力 - 將考慮服務供應商的技術能力。每一個服務供應商將按遙距營商計劃《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指南》下有關資訊科技方案範圍的技術能力與經驗予以考慮。;以及
  • 委員會、政府及秘書處所知悉有關服務供應商的不良記錄(如有)。

如項目原則上獲支持,資助金額可能會因應評審委員會通過審批的項目費用有所調整。

政府及秘書處有權拒絕企業的申請,理由包括但不限於-

  • 接獲就申請者清盤而提出的呈請、或展開訴訟、或獲頒法令或通過決議;或
  • 申請書載有虛假、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聲明或陳述,或申請者明知或罔顧後果地作出承諾或建議;或
  • 申請者沒有充分履行與任何其他本地公共資助計劃簽訂的資助協議(不論該協議是否與遙距營商計劃有關)的責任。

在申請者糾正錯誤或提供所有必需的資料前,該不完整的申請將不獲處理。當申請者補交欠缺的資料或文件後,有關申請需重新排隊等候處理。

為確保資源分配公平、合理,計劃的秘書處每周只會處理最多10個涉及由同一個系統整合服務供應商提供服務的資助申請,其餘的申請會順延至下一個星期處理。

注意:申請企業選擇參考名單上的服務供應商與否,均不會影響其資助申請結果。

 

(以上資訊, 由創新科技署及香港生產力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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